高溫天氣是指在氣象學上把日最高氣溫達到或超過35℃時稱為高溫。高溫天氣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企業為員工提供高溫作業防護用品及保證作業場所通風口常開,保持空氣流通。戶外高溫作業,企業可為勞動者配備降溫背心或者冰背心,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高溫津貼發放條件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由于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用人企業應當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來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目前上海夏季高溫津貼的標準為200元/月,執行時間段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計4個月。

 

  而且根據相關規定,高溫津貼是不能計入最低工資水平的。不僅除了高溫津貼,比如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都是不能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

 

  高溫津貼性質

 

  夏季高溫津貼需要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是應該計算在企業計算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內的。

 

  高溫作業防護

 

  1、高溫區域從事維修等高強度作業時,作業組人員不得少于2名。高溫區域從事操作或者設備維修時,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隔熱服或者高溫防護服、耐高溫手套勞保用品,保證勞動者的避免高溫灼傷。

 

  2、高溫天氣作業人員要盡量避免在強烈陽光下進行作業,確實需要長時間作業的,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采取防曬措施。

 

  3、在高溫區域進行維修作業時,根據現場情況加裝軸流風機,風扇等排風設備,達到散熱目的。

 

  4、夏季人員作業時,在高溫區域停留時間不宜過長,各部門應對高溫作業人員采取輪換式作業,讓作業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也可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勞動休息制度,盡可能縮短在高溫區域的持續勞動時間。

 

  5、高溫天氣在設備內部等受限空間內的作業時,必須保證通風口常開,保持空氣流通。

 

  6、戶外高溫作業,比如交通協管員、交、戶外綠化帶保潔員、高壓電維修工作人員等,企業可為勞動者配備降溫背心或者冰背心,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7、各部門、車間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員工供給足夠的飲用水及防暑降溫藥品,各作業組在高溫天氣作業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攜帶好防暑降溫藥品及飲用水。

 

  員工作業過程中出現頭痛、頭暈、口渴、多汗、四肢無力發酸、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輕度中暑癥狀時,一定要停止作業立即到陰涼、通風處休息并服用防暑降溫藥品,出現重癥中暑的情況要立即匯報上級領導,請以求助醫務人員緊急救治。

 

  各部門員工值班室內的空調、電風扇等要確保完好,保證工人夏季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員工個人應注意加強營養,防止作業消耗過大導致身體不適。

 

  高溫天氣能使人體感到不適,工作效率降低,中暑、患腸道疾病和心腦血管等病癥的發病率增多。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如果企業未按照規定支付季節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調解或勞動爭議仲裁。

 

  個人也可以直接前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對于企業群體現象可以撥打上海12333熱線進行舉報。(注:投訴、舉報的受理要素包括涉及人數、部門、室內/室外、室內溫度、工作起止時間等)